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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重要公告

 

1.本所长期为企事业单位、科研院所等机构提供知识产权基础知识、申请策略、保护措施和信息检索等专业内容的宣讲,欢迎广大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来电咨询。


2.大家如有知识产权问题可在本所网站“留言板”中写下问题和联系方式,我所会尽快为您进行回复。

3.配合我市科技小巨人计划,天津北洋专利事务所积极开展以“专利申请、商标注册和软件登记”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务,愿广大中小型科技企业来电垂询,洽谈合作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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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| 当前位置>>典型案例>>复审请求


1.“多酶核酸食品的制备方法及其产品”   申请号:99107906.X

  申请人董福生于1999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“多酶核酸食品的制备方法及其产品”的发明专利申请,后专利局以不符合《专利法》第26条第3款为由,驳回了董先生的申请。在经过认真选择之后,董先生来到北洋专利,寻求补救的措施。在看过董先生带来的文件之后,江所长告诉董先生,此案还有通过复审程序争取专利权的可能,但是需要董先生积极配合组织相关的证据。
  后来,董先生和北洋专利都积极搜集和组织了相关的证据,本所在所搜集证据的基础之上,针对驳回决定,提出了复审,由于证据充分,理由和依据符合法律规定,专利复审委员会撤销了专利局的驳回决定。此项专利申请已经被授予发明专利权。


2. “魔幻出版读物其制作方法及产品”   申请号:00113391.8

 申请人宁绍洲居住在湖南长沙市,根据化学变色的科学原理对现有出版物进行了改进,并于2000年申请了“魔幻出版读物其制作方法及产品”的发明专利。在实质审查中,专利局以申请不符合《专利法》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,驳回了本项申请。宁先生通过网络检索,得知天津北洋专利事务所和江所长,遂将文件邮寄到北洋寻求救济。在听取了本所关于复审请求的策略后,申请人在委托我所代理该案提请复审。经过复审审查,专利复审委员会接受了复审请求的意见,撤销了专利局的驳回决定,决定在修改的基础上继续审查。现此案已经被授予发明专利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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